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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thrid party(第三方雇用)

雇用完後直接解除關係,像是案件委託等,好處是雇用方費用低廉,不用維護這個人才,壞處就是人才沒有固定保障。


2. self generate (獨立創作)

個人工作室,受人委託後處理案件,好處是累積名聲,壞處是風險自負,房租等可能會很吃緊。


3. co-partner (合資)

出資金,很明顯,好處是不需要擁有創作技術,壞處就是受限制沒有自己技術,合作對象跑掉或是要裏切都難以預料。


4. company hire (員工)

最典型的制度,好處是穩定薪資,壞處是公司隨時都可以裁掉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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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逍遙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