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衛生
職業衛生主軸在於消泯受雇狀況與勞工健康不平等。工業產生的危險來源,包含機械、化學物質、資源剝削。
職業傷害對工作族群的健康有深遠影響,造成身體傷害、癌症、心血管疾病、傳染病。
2006年WHO提出<<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架構公約>>以期勉各國家發展、計畫發展,延續WHO 1995 提出的計畫書<<全民職業衛生服務的全球策略:健康工作的方法>>
計畫內容包括
1.強化國際和國內的工作健康政策
2.發展健康工作環境
3.職場健康促進
4.強化職業衛生服務
5.建立職業衛生的支持性服務
6.建立科學化的風險評估
7.發展職業人力資源
8.建立登記系統及公開資料系統
9.深化職業安全相關研究
10.發展職業及其他領域的延伸
<<基本職業衛生服務架構>>
<<職業醫學>>
起源於拉瑪西尼,發表第一本職業醫學著做<<工作者的疾病>>,提醒人們注意到職業於疾病有相關性,之後被世人尊稱為職業醫學之父。
日本在1969年新聞發現一起報社員工,於29歲工作期間中風死亡,為第一起過勞死案例,但並沒有引起關注。1980經濟泡沫,有數起行政人員身體健康的時候卻猝死,新聞媒體將之命名為【過勞死(Karoshi)】,過勞死的定義有過長的工作時間、導致工作人無法維持正常生理作息,進而導致身體疲倦,使高血壓或動脈血管硬化的惡化,最後產生病發。
異常的工作事件:24小時內遭遇到異常的意外、天災,導致工作者無法負擔
短期的工作事件:1周內,從事過重負荷的工作,客觀上造成身體、精神上負荷過重
長期的工作事件:病發前六個月,承前面,評估工作者的身心狀況,並確定每兩周84小時的工作時間有無超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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